2011年以来,云南省委及省委组织部紧紧抓住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的契机,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点强势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了全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和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升。近期,在认真总结全省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基础上,着眼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正风肃纪的“六项机制”。
建立完善严肃纪律的经常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2011年以来,全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手机报、组织系统“12371”手机短信平台,持续加强对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严明纪律的强大声势。省“两会”期间,每天向代表、委员和有关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做到换届纪律宣传教育“点对点、全覆盖”。下一步,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关键时点向特定范围对象发送手机短信,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经常性地向干部群众宣传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规定、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举措及成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等内容,建立覆盖范围广、及时快捷的宣传教育模式,特别是让手机成为推进整治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个宣传新阵地。在开展跑官要官专项整治等重要工作、干部推荐考察等关键节点前,适时向特定范围对象进行提醒警示或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的民意调查机制。换届中,全省建立了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制度,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凡开展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在发放《民主推荐表》的同时,发放《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表》;在考察谈话时,把考察对象是否有拉票行为列为必谈内容。实施这一制度后,2011年根据推荐考察中了解的线索,严肃查处了省国土资源厅胡某拉票的问题,取消了胡某作为拟上会研究的副巡视员人选资格。在此基础上,借鉴换届中开展遵守换届纪律情况民主测评的做法,在全省建立了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民意调查制度。在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时,同步发放《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民意调查表》,由干部考察组负责统计情况并写入考察材料;在发布考察预告时,将其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在考察谈话时,要专门了解考察对象是否有这些违纪行为。下一步,还将探索试行在干部任前公示时,把是否有这些违纪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一步扩大监督面。
建立完善以“离任检查”全覆盖为载体的“一把手”用人行为监督机制。根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云南省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省、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离任的,均要开展离任检查。今年,全省启动了对省直部门单位、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离任检查,做到“审计”前任、警示后任,端正选人用人风气。下一步,还将推动对各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及党委工作部门“一把手”的离任检查,并将继续拓展范围,逐步推进实现全覆盖。
建立完善对下级党委(党组)任免干部的事前、事中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全省实行了上级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会议的制度,主要是对下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不干预具体的干部任免事项。2012年以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作为必须报告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事先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本次会议拟研究任免干部的概况、是否有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是否有越级破格等情况,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派员列席会议。通过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叫停”了3个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避免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选人用人公信度相对较低或选人用人方面举报较多的重点单位,原则上都派员列席参加党委(党组)会议进行现场监督,对州市、省直单位3年内普遍列席一次会议。
建立完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示范单位”考核评价机制。全省制定了《关于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2010年首批创建60个“示范县”和550个省、州市直属 “示范单位”。在换届中,各“示范县”积极创新严抓换届纪律,树立了标杆、作出了表率。今年,全省将对“示范县”、“示范单位”普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或专题调研,认真梳理已制定出台的制度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同时,建立完善对“示范县”、“示范单位”整治工作考核测评及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随机调研督查机制。2012年全省组织系统全面推行随机调研制度。省委组织部带头直接深入到县乡村,在调研中同时对基层抓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及换届风气情况进行随机调研和抽查了解。调研结束后,及时向有关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负责人反馈,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今年,全省组织系统将把随机调研融入到日常干部监督工作中,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在调研中,同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选人用人风气、干部作风等进行督促检查和抽查了解,督促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