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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通报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

2014年03月31日15:26【字号

近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通报了湖南省严肃查处的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

经查,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唐某某等7名县级领导干部,近年来通过托人违规办理或伪造子女亲属在外县区工作的虚假人事档案,将7名子女或亲属调入江永县事业单位工作。最近,湖南省有关部门和永州市对此违规用人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的15名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其中,永州市委副厅级干部、零陵区委书记(时任江永县委书记)伍某和江永县委书记(时任江永县县长)陈某某等1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另外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调入事业单位的7名人员全部清退,对江永县7名县级领导干部也给予处理,其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唐某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莫某某,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某某,县政府副调研员聂某某、杨某某,县政府原副县长黎某某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行政警告等处理,县政府原副县长刘润生因受贿罪已被判刑。

通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出现“近亲繁殖”“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绕道进人”等涉及领导干部违规提拔任用子女亲属的问题,这是典型的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以权谋私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坚决防止和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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