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必须加大整治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持续加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在前段时间召开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强调要出重拳、下猛药,抓好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狠刹歪风邪气、树立新风正气;这次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又对重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出明确要求。广东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各种思想相互影响,各种诱惑相互交织,各种考验相互叠加,选人用人上的一些问题往往先露先出,如果不及时纠正、不有效解决,影响的不仅是本地区,而且也影响到大局。特别是对于一些长期积累的突出问题,必须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才能遏制。近年来,广东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在中组部的具体指导下,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每个阶段找准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接力开展了对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裸官”、违规破格提拔、干部档案造假、超职数配备干部和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专项整治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切实把纠正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抓起来、落下去,真正取得实效。
开展专项整治,必须稳妥有序、抓牢做实。对用人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必须聚焦突出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抓铁有痕、驰而不息,通过整治整出好风气、治出好干部。一是深入调研分析。注重把问题摸准吃透,不仅了解问题的基本概况和表现形式,而且了解问题是怎样形成的、主要症结在哪里等等。比如,对“裸官”问题,既摸清全省“裸官”数量、分布情况,又弄清“裸官”配偶子女的移居渠道、方式和原因,掌握其工作、思想情况和配偶子女的生活来源,使专项整治更有针对性。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在专项整治中,坚持试点先行、压茬推进。比如,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把东莞市作为调整的先行点,抓点带面;同时自上而下,依次开展市厅级、县处级、科以下干部的调整工作。比如,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考虑到全省干部档案多达224万卷,情况比较复杂,选择梅州市和省科技厅作为试点单位,先积累经验,再全面铺开。三是把工作做实做细。高度重视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了谈认识、谈政策、谈选择“三谈”活动,把认识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政策谈明,在限入岗位任职的1000多名“裸官”中,866人作了岗位调整,整个工作比较平稳。四是从严查处问责。比如,严肃查处档案造假问题,对梅州市劳教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了12名责任人;对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违规为其两个儿子伪造学历、履历谋取干部身份问题,给予张水生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取消其两个儿子的公务员身份,并处理了4名责任人。比如,严肃查处“裸官”隐瞒不报问题,对隐瞒“裸官”身份的虎门镇原党委书记吴湛辉,东莞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进行了严肃处理。再比如,严肃查处行贿买官问题,对茂名市前后两任市委书记腐败中牵涉的159名行贿买官人员,在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给予严肃组织处理,其中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69人。
开展专项整治,必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整治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将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转化为经常抓、抓经常的措施,切实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针对“裸官”回迁家属管理问题,规定其移居证件必须交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地方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严格保管,不得随意取回;已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的人员,其出入境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针对买官卖官问题,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了解买官卖官案件信息,建立健全行贿买官人员“特别监督档案”,及时进行组织处理。针对破格提拔问题,修订完善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做到“三个一律、四个不允许”,实行审档案、审资格、审程序、看民意“三审一看”,从严把好破格提拔关。针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认真落实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规定凡新提拔的干部,均由干部考察组负责对其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考察材料中阐明档案审核结论。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