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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坚持“三个突出” 把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2013年09月29日16:50【字号

近年来,广东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要求,注重管早、管小、管在平时,以“三个突出”为抓手,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水平和质量。

突出加强对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收集研判干部监督信息,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基础。为此,重点强化了四个环节工作:一是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收集。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12380”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的举报信息。定期向纪检机关、公检法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集监督信息。在开展巡视、选人用人检查、“一报告两评议”以及整治拉票、买官卖官等工作中,注意收集问题线索。近3年来共收集监督信息4000多条,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监督信息“一键即得”。二是用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去年,对2800名省管干部报告的28万多条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汇总,从中梳理、收集重点信息600多条,并对房产较多、家庭成员投资较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近百名干部,该谈话的谈话,该了解的了解。从这些信息中发现某市一名拟提拔干部有隐瞒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嫌疑,立即派人到香港调查,经查情况属实。纪检机关进一步介入调查,发现其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该干部受到“双开”处理。三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分析研判平台。从去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联合开发集信息收集、分析于一体的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通过比对、分析各类领导干部监督信息,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涉及行政审批、资金运行以及公共资源配置等关键对象、关键领域的动态监控。目前,这个系统正在测试完善之中。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成立网络信息小组,由专业人员24小时值守,紧盯各类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现干部舆情第一时间形成《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信息》,及时报部领导作出处理。去年以来,共监测干部舆情近2000条,编发预警信息156期,及时处理舆情突发问题27宗。

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的预警告诫。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坚持前移监督关口、早打预防针。对反映干部在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向其发出《函询通知书》;对信访举报经核查不属实或基本不属实,但存在工作方式方法问题,或发现不良倾向、尚未造成影响的,向其发出《提醒通知书》;对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或闹无原则纠纷的,不认真履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存在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可免予处分的,故意隐瞒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的,向其发出《诫勉通知书》。去年9月,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县直单位在一批中层干部选拔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群众意见很大,便向该单位“一把手”发出《诫勉通知书》,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收到了较好效果。据统计,去年以来,我们共向省管干部发出《函询通知书》46份、《提醒通知书》12份、《诫勉通知书》4份。

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管。一是重点监管关键岗位。全面实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的规定,近3年来,共纠正4名“一把手”直接管的问题。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人财物等岗位干部的定期轮岗,去年以来,对省直经济口7名在本单位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副职领导,以及5名新提拔的副职领导进行跨部门交流任职,引起较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实行主要负责人离任责任交接制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调任、免职、解聘等发生职务变动的,在接到免职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主要责任交接手续。交接的事项包括:任期内发展思路,集体讨论决定后尚未实施和完成的重要工作;单位资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情况;党的建设特别是选人用人情况等。三是实行选人用人工作重点指导。加强“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运用,将每年排名靠后的5个市和15个省直单位列为重点指导对象,由省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与“一把手”谈话,督促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并派人跟踪指导,必要时列席党委(党组)讨论干部工作的会议。四是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规定曾受到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干部、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不得提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不得提任省、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以及重要和敏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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