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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不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013年09月29日16:51【字号

党的十七大以来,海关总署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着眼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和效能,着力建设具有海关特色的事前把关、事中检查、事后考评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不断推进海关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促进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不断提高。

强化事前把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了《直属海关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和受理审核办法》,细化报告事项,明确直属海关党组提拔正处级5人以上、副处级10人以上或集中调整处级干部达到本职级干部三分之一的,要提前报总署人教司审核,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各直属海关单位上报事项,人教司重点从职数管理、选拔任用方案、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民主推荐方式、拟任职人员资格条件等方面认真审核,并注意加强与直属海关人事部门的沟通,切实把违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先后对32个直属海关上报的37份竞争性选拔方案进行了审核,对部分不规范的做法坚决予以纠正;审核18个直属海关上报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26批,涉及选任领导干部270人,未予批准事项1起1人。此外,还特别注意干部选拔任用特殊时期的及时提醒。在直属海关“一把手”即将退休、离任或调整干部人数比较多的时候,及时电话提醒,重点关注,防止突击提拔干部;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过程中,加强审核指导,避免执行政策出现偏差;在涉及特殊人群提拔调整时,要求必须向总署人教司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有效防止了工作上的违规现象。

强化事中检查。针对海关机构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坚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把握检查标准,严格检查程序,并通过“三个结合”的办法,确保了检查的全覆盖和及时性。一是普遍检查与离任检查相结合。2010年,总署党组决定在3年内对47个直属海关普遍检查一遍;同时,实行直属海关“一把手”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目前已对28个直属海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检查,对6个直属海关“一把手”进行了离任检查。二是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每年,都部署督促各直属海关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同时,对“一报告两评议”中满意度低、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重点抽查。三是查找问题与规范整改相结合。对于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要求做出认真负责的说明。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坚持每年向海关系统通报整改推进情况,以重点整改促全面提高。

强化事后考评。经过几年探索,我们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步建立了广泛评议、多方评估、科学验证的满意度调查评估反馈体系,有效强化了事后评议。一是开展干部人事工作满意度调查。委托总署统计部门开发了“海关网上民意调查及统计分析系统”,采取随机抽样、无记名问卷等方式,从2011年起每年对隶属各级海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每次调查对象约为8000人,其中86%来自基层一线,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各级海关的选人用人工作。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满意度比2011年有所上升。二是召开各层面座谈会听取意见。在总署机关和直属海关机关不同层级干部中召开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大家关注的一些干部人事政策进行解释和宣传。2011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座谈会,有203人(次)参加,提出涉及竞争性选拔、干部交流轮岗、人才成长通道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8条,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落实。三是全面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组织全国47个直属海关每年坚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并开发了网上评议系统。3年来,先后有9514人参加了民主评议,评议新提拔处科级干部3572名。总署党组全面回应干部群众的期盼,针对评议中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的根本举措,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促进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实施海关专家制度,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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