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围绕各级一把手在用人、用钱、用编等三个方面的权力,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责任审查、编制管理责任审核捆在一起抓,实行任中“三责联审”、离任“三责联交”,督促各级一把手正确履职、规范用权。
对重点单位一把手实施任中“三责联审”。对管人、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的单位,特别是资金开支额度大、人事工作基础差、编制管理不规范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多的单位的一把手,由组织、审计、编制部门派出专门力量,每个任期内至少进行2次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编制管理责任审核。2004年以来,共对1255名各级一把手实施了“三责联审”,其中县处级干部137名,乡科级干部1118名;共查出违反财经法纪资金10.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亿多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交17人;发现和纠正违规用人行为870多起,涉及1300余人次;发现和纠正不符合编制管理规定行为375起,涉及640余人次。
对调整的一把手实行离任“三责联交”。在多年来实施任中“三责联审”的基础上,今年制定出台了《孝感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三责联交”实施办法》,规定一把手离任时,一律向接任者移交经济责任事项、选人用人责任事项和编制管理责任事项。党委(党组)研究决定领导干部离任后,先由组织(人事)部门发出“三责联交”通知书,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停止办理人事调配任免、财务开支、编制使用等事项,并会同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进行认真清理,填写离任“三责”移交表等资料。召开交接会议,由上级纪检、组织、编制、审计部门负责人监督,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进行当面交接,对“三责”移交表和移交物品清单进行签字确认。今年以来,已对10名县处级一把手进行了离任“三责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