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针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改进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先后对87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25名干部进行了函询,对6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最近,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要求做到平时常谈心、提拔必提醒、问题有告诫。建立“问题干部”特别监督档案,健全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对有问题的干部、被问责的干部或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干部,在使用上从严把握。对39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对43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指出问题400多条,提出整改意见87条。在全省确定9个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示范点,探索破解“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办法。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制定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把严格监督和严明纪律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制定拟提拔省管干部廉情报告试行办法,要求人选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完善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扩大公示范围,规范公示内容和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做好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研究制定“12380”举报工作操作办法,规范举报受理查核流程。第四季度,组织3个检查组对9个设区市和平潭实验区2011年换届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共性问题提出了14条整改措施,并要求各地抓好整改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强化监督工作责任落实。将领导干部履行干部管理监督职责情况纳入全省绩效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创优、奖惩问责结合起来。制定省直有关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