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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立新提任干部任职承诺制度

2014年04月02日14:57【字号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从任职源头上加强对干部的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四川省建立了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并率先在新提拔的省管干部中实施。最近,省委组织部结合新任职干部岗前培训,组织115名新提拔省管干部集体签订了《任职承诺书》。

《任职承诺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包括了共性履职目标和个性履职目标两部分承诺内容,着力强化新提拔干部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履职意识、纪律意识。共性履职目标中,设置了“信念坚定、忠诚干事”“为民服务、倾情干事”“勤政务实、踏实干事”“敢于担当、认真干事”“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等5项内容;个性履职目标中,要求每名新提拔省管干部结合新任岗位、职责分工,在工作目标任务、自我努力方向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一式四份,经本人签字后,一份交省委组织部存入个人档案,一份交省纪委,一份交所在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一份干部个人留存。

为推动任职承诺工作的规范开展,四川省委组织部还制定了《新提拔省管干部任职承诺实施细则》,从承诺对象、承诺内容、承诺形式、监督检查等方面予以细化,并要求新提拔省管干部作出承诺后,要严格自律、自觉履诺,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等途径,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履诺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跟踪考察和年度考核等形式,对新提拔省管干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其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管理监督的参考。对发现有违诺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据四川省委组织部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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