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委对干部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完善监督检查方式,着力形成常态化的高压态势。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发现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问题为着眼点,完善监督措施、丰富检查方式,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的效果。一是深化普遍检查。市委组织部每3年对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全面检查一遍,每年集中检查50多家;各区县、各部委、各单位每2年对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检查一遍。近年来,先后派出957个检查组,对全市1400多个单位进行了两轮检查,对600多个单位进行了三轮检查。二是抓好重点检查。抓住党政一把手岗位变动、机构调整、班子换届等重要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在区县、乡镇换届工作中,分别派出9个巡回督查组,对16个区县、136个乡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有效防止突击提拔、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开展日常抽查。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或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较低的单位,随时调阅有关档案材料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威慑力。去年以来,对37个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四是强化专项检查。中组部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结束后,结合天津实际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从4月份开始,部署集中开展超职数配备、违规用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裸官”任职管理、违规兼职、档案造假、“带病提拔”、到龄不退、关系不转、“吃空饷”等10个专项检查,像整治“四风”一样对选人用人上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切实加强选人用人实时监督。根据近些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把关不严、监督滞后、效率不高等问题,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发使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力求全程纪实、实时监测、环环把关。一是全面覆盖。将全市165个有处级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安排专职“网络巡查员”,对各单位选任处级干部情况进行实时在线巡查和监控,提高监督的即时性和广泛性。二是全方位监督。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突出用人资格条件和程序步骤的严格把关,设置了60项“红线硬杠”,凡是有违规情形的,记实监督系统自动亮灯提示,迅速“叫停纠偏”,防范违规用人行为发生。三是立体化分析。定期对网上填报的各类信息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和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带有趋势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和解决的措施。自2009年全市推广使用以来,共对23000余人次的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监督,发现并纠正了144起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2013年,市委组织部受理的揭发类举报比2012年下降了17.3%,涉及选人用人问题举报下降45.7%。
运用监督检查结果,严肃查处和整改问题。一是反馈问题不留情面。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组织部门负责人的方式,进行当面反馈,摆问题、讲政策、提要求;问题特别严重的,直接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先后约谈260余人次。二是查处问题决不手软。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近年来,市委组织部严肃查处了13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终止了28名干部的任用程序,对发现的问题还在全市进行通报,维护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三是整改问题不走形式。坚持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有什么问题就及时整改什么问题,有一件就改一件。近年来,共向25个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发出督办函件,对13个单位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这些单位按期整改到位。同时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通过不同形式予以提醒,推动全市各单位加强这些问题的预防、纠正和解决,切实提高干部工作水平。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