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单位点多、线长、面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着“垂直领导却又远离领导、管得着但又看不见”,用人权比较分散的情况。总署党组着眼于规范用人权、选准好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严格监督贯穿于选人用人全过程,重点从事前预防、监督检查、评估完善等方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强化审核把关,做到预防在先。近些年来,强化党组的把关作用,牢固树立预防在先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想在前、关口把在前、工作抓在前,着重抓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贯彻落实。一是细化报告事项。制定了《直属海关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和受理审核办法》,将中组部规定中“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具体明确为一次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5人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10人以上或调整处级干部达到本级三分之一。同时将调整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室等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列为事前报告事项,增加审核把关的范围,提高事前防范的严密性。二是主动进行提醒。一方面,抓住重点时期,在一把手到龄离任半年前或明确即将调任后,提醒该单位一把手和人事部门,选拔调整干部必须报经总署同意,防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另一方面,抓住重点工作,提醒各直属海关单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前,要将工作方案报总署人事教育司审核,防止掌握资格条件不严格、“破格”变“出格”。近期按照中央新精神,对竞争上岗的范围条件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约束。三年来,累计提醒17人次,叫停突击提拔苗头6起。三是严格予以审核。重点就报告事项中有关职数管理、工作程序、推荐方式、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对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把关,防止做选择、搞变通或量身定制;对不按照规定进行事前报告而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坚决予以纠正。2011年以来,累计受理干部选拔任用事项117批,涉及领导干部884人,审核未予批准的89人。2013年初,在发现某直属海关未按规定报批提任了15名处级干部后,宣布其任职决定无效,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
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有序。总署党组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把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指导和督促各直属海关单位党组(党委)和人事部门规范有序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拓展检查内容。在突出抓好直属海关单位干部选任监督检查的同时,将人力资源配置、职数配备、干部兼职、档案、退休、出国境管理等干部日常工作纳入检查范围,做到一次检查,两种功效。二是树立问题导向。在检查前,向总署纪检监察、巡视、督查审计部门了解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通过海关廉政风险管理平台分析查找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梳理上一年度“一报告两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带着问题去开展检查,提高检查质量。2011年以来,已经完成对39个直属海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执行政策不规范等问题139个。三是用好检查成果。高度重视检查结果运用,每一次检查结束后,总署人事教育司都要与被检查单位政治部主任、人事处长进行面对面沟通,加强对问题整改的针对性指导,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同时,在全系统通报检查情况,发挥检查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对于违规用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追责。2012年,检查发现某直属海关单位选人用人问题多、群众意见强烈,经指出问题后仍不见起色,对该班子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并将2名班子成员调整出署管干部序列,在系统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结果评估,促进完善提高。近年来,总署党组精心部署,结合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加强选人用人的结果评估。一是完善评议手段。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依托海关人事管理信息平台,开发了“一报告两评议”测评系统,采用网上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评议工作,实现了对有用人权单位的全覆盖。近年来,全国海关先后有1.7万多人次参加干部选拔任用评议工作,民主评议新提拔干部4935名。二是抓好反馈整改。将评议结果责成总署人事教育司逐一进行反馈指导,要求有关直属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2012年,对5个满意率偏低的直属海关进行重点检查,帮助查找问题,加强整改提高,收效明显,第二年这5个海关评议满意率均有大幅提高。三是推进完善制度。注重分析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建议,从工作和制度层面回应群众呼声。比如,针对群众呼吁体现基层导向的问题,制定《总署机关与直属海关单位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管理办法》,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去年以来,选派40名缺乏基层经历的总署机关干部到基层工作,选调20名直属海关干部到总署机关挂职锻炼。同时注重把优秀的基层干部用起来,放到重要岗位任职。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反映的晋升渠道单一、空间有限问题,在中组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建立海关专家制度,拓宽了专业人才成长空间,激发了队伍活力。
(海关总署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