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
记者:群众对举报的问题能不能得到及时查处都非常关心,中组部举报中心是如何依托“12380”举报平台开展查核工作的?取得了哪些效果?
负责人:“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是“12380”查核工作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让投机钻营者心存畏惧,无机可乘;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付出代价。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现已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查核程序。一般来说,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查核分为6个步骤,即成立调查组、制订查核方案、组织开展调查、进行问题认定、提出处理建议、形成查核报告;查核方法有调取书证、个别谈话和实地走访等3种形式。查核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要结合了解的情况对举报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认定,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并形成书面查核报告。调查组成员要在报告上署名,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对查实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我们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还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统计,自“12380”开通以来,中组部已对1600多件涉及严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了直接查核,纠正违规任用干部2200余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2300余人。比如,2010年,根据“12380”举报的线索,查处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造假骗官案。根据查明的事实,给予王亚丽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虚假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还对10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2011年,王亚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1年换届期间,根据“12380”举报的线索,查处了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委原书记胡健勇指使他人造谣中伤、干扰换届的案件,免去了胡健勇的县委书记职务,同时,对其涉嫌贪污公款、收受巨额贿赂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胡健勇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发挥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纪律:严禁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记者:有些群众对举报有顾虑,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在工作中你们是如何保护举报人的?
负责人:群众敢于站出来举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是对组织部门信任的表现,应当受到鼓励和保护。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中组部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规定,提出了“10个不准”的要求,即不准扣压、损毁或者私自摘抄、复制举报件;不准扩散和公开举报材料;不准擅自办理举报件;不准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向被举报人和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不准擅自将举报材料带出工作场所;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载体上存储、传递、处理举报件;不准泄露上级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对举报件的批示及查核报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等情况;不准歪曲、隐瞒和捏造举报内容及查核的事实真相;不准接受举报人、被举报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宴请、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举报材料和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之机谋取私利。此外,举报受理人员在工作中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进行回避,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和利用举报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行为,组织部门将会同司法机关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自“12380”开通至今,我们尚未发生过泄露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的问题,我们由衷地希望群众能够给予“12380”举报工作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从工作的角度考虑,我们也提倡实名举报,希望举报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我们将在查核结束后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核结果,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华春雨、赵超)